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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部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可自主选择测试路段

本报北京4月12日讯 记者黄鑫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12日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车辆等提出要求,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自主选择测试路段、受理申请和发放测试号牌。同时,对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以及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也有明确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为使车辆在各种道路交通状况和使用场景下都能够安全、可靠、高效的运行,自动驾驶功能需要进行大量的测试验证,经历复杂的演进过程。智能网联汽车在正式推向市场之前,必须在真实交通环境中充分测试,全面验证自动驾驶功能,实现与道路、设施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协调。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认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是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必须坚持的原则。《管理规范》就测试主体、测试车辆、测试驾驶人以及测试期间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测试主体要求具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业务能力、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能力、实时远程监控车辆的能力等,同时还要求为测试车辆投保不低于500万元的保险或不少于500万元的事故赔偿保函。

测试期间发生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怎么办?李江平说,总的原则是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这与普通传统的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没有差别。测试车辆在测试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应当由测试驾驶人及其所属的测试主体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司长庞松说,我们正在开展封闭场地测试、基地建设以及适应车路协同测试的标准和测试研究,希望能够对今后在车路协同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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