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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莱西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有了“红本子” 多拿股份子
本报记者 刘 成 通讯员 徐亚晓

山东莱西市沽河街道前我乐村村主任李为成一直希望借助周边数千亩葡萄种植区,带领村民发展设施葡萄种植。“如果没有手里的这个‘红本子’,不光村民有顾虑,我也有顾虑。”李为成展示着手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说,一个高档设施葡萄大棚占地三四亩,投资二三十万元。以前土地没确权时,村民有顾虑,怕葡萄种上没几年,土地又被收回去。

“有了‘红本子’,村委会一发动,村民都愿意跟着干。”李为成说。

近年来,莱西市狠抓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全市861个村,已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村781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并通过省级数据汇交的村772个,颁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4.96万本,确权土地面积83.14万亩。

在土地确权的同时,莱西还以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为突破口,加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如青岛隆硕丰小麦专业合作社位于姜山镇兴隆屯村,由该村党支部书记王志涛发起成立,已发展社员280多户、流转土地近3200亩。

通过发展土地规模化经营,莱西全市土地流转面积50.23万亩,培育农民合作社2700多家。

将农村的“三资”特别是土地资源盘活,给村集体和入股农户带来经济收益,探索集体内部的农民将承包土地入股给其所属的村集体,村集体将农民入股的土地连同村集体建设用地、“四荒”等土地,以集体的名义再入股到特定的经济组织,入股农民在得到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费的同时享受到由经营效益决定的利润分红,相当于农民多拿了股份。在这方面,莱西市在马连庄镇开辟了一片“试验田”,做出了有益尝试。

马连庄镇成立了政府独资平台公司,打破了村与村的行政界限,对流转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对外合作,成为农民土地进入市场的载体。村集体以村经济合作社为实施方,负责面向农民征地,以土地为资本股份形式参与平台公司。土地流转费用采用二八分成,村集体占两成,农民占八成,8年以后还可以参与企业利润分成。

截至2017年11月,全市累计启动的690个村庄的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均成立了经济合作社,量化股东总人数476192人,发放股权证150953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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