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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4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因出现非法集资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三类私募机构成专项检查重点
本报记者 周 琳

近期,中国证监会私募部向各地证监局发送《关于开展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私募基金总规模连创新高的形势下,开展专项检查带有浓厚的防控金融风险的意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日前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末,私募基金总规模单月增长2500亿元,首次突破12万亿元,与公募基金规模旗鼓相当。同时,已备案私募基金数量突破7万只,已登记管理人达到2.31万家,员工总数为24.21万人。

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研究中心研究员徐丽认为,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已达12万亿元,无论是资金体量还是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及所涉及的投资者都非常巨大,加强风险防控十分必要。一方面,目前私募基金行业登记备案的私募管理人超过2万家,私募基金数量较多,行业内仍存在一些乱象,风险事件时有发生,风险防控是净化私募行业环境、实现私募行业优胜劣汰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私募基金行业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有重要作用。一旦风险积聚,很容易形成链条式反应,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目前私募基金领域存在哪些风险?私募排排网研究员刘丹认为,按照问题严重性可大致分为3类:违法行为、违规行为和不规范行为。

其中,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涉嫌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利等。违规行为主要是违反了证监会或是基金业协会的一些规定,主要包括:公开宣传推介、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承诺保本保收益、证券类结构化基金不符合杠杆率要求、基金财产与管理人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混同、费用列支不符合合同约定、基金未托管且未约定纠纷解决机制、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未按规定备案基金、证券类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等。不规范行为则是违反了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要求,主要包括: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公司管理制度和合规风控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执行,公司人员、财务、制度等缺乏独立性等不规范问题。

徐丽认为,监管层检查重点涉及“集团化跨辖区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债权的私募机构、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等3类私募机构,很可能是由于这些私募机构在展业时出现非法集资的可能性相对较高,或者此前出现过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信息披露不合规、资金池业务、保本保收益、非法挪用基金资产、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和不及时等风险和问题。

针对这些私募领域的风险,私募基金自身应怎么做?刘丹认为,专项检查的主要依据是《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对于行业来说,建议私募机构成立自查工作小组,指定一名高管人员指导自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逐项排查,重点从宣传推介、资金募集、基金投资、内控及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报送、自查等多个维度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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