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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4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周短评

增值税税率下调

新闻回放: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点评:增值税主要是在物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过高的税率不利于企业创新。这次增值税减税直接利好制造业企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与科技创新企业。增值税税率下降以及一次性退还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有助于降低制造业企业流转环节税负,提高企业利润率和增加企业资本积累,为扩大生产规模和加大研发投入提供保证。从2017年的营改增实践看,去年国内企业利润增幅回升且超过了5年来的最高水平,国家用税收的“减法”,换来了企业效益的“加法”,带来了经济发展的“乘法”。

独角兽上市

新闻回放: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共计10条。证监会官网也在当日晚间发布了关于该新政内容的18条问答。新规为创新企业境内上市融资提供了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即使还没有盈利或存在VIE架构等股权结构不符合中国企业上市标准的障碍,登陆中国资本市场融资发行也将获得政策支持。

点评: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以前一些互联网等创新型企业难以在国内上市,转而谋求国外市场,国内投资者也错失了分享互联网经济成长的机会。随着独角兽公司上市新政的出台,过往制约这些创新型企业上市的盈利指标、同股同权等不大符合创新型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的因素将被弱化,利好这些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同时,这也将有效改善A股市场偏重传统产业公司的结构,吸引更多创投资金涌向创新企业。

规范国有金融企业投融资

新闻回放:3月30日,财政部公布《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金融企业投融资行为提出17条规范要求。除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外,国有金融企业不得直接或通过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间接渠道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不得提供债务性资金作为地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本金。

点评:财政部规范国有金融企业投融资行为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举措,其本质是通过资本金审查、还款能力评估、强化资产管理业务等多种机制,理顺金融企业和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关系,进一步强力约束政府融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财政部问责的多起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中,地方政府借用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并违法提供担保是常见的形式。在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上限“开大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国有金融投融资有利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控制隐性债务扩大,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相互传导。

(金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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