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民政部、财政部28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特别是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要注重提高救助时效性,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等多种救助方式,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作用,不断提升救助效益。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可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的方式,提高救助精准度;可通过直接发放现金或实物的方式,提高救助时效性。
《意见》强调,各地要加强临时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衔接,积极培育发展以扶贫济困等为宗旨的慈善组织,广泛动员慈善组织参与临时救助工作。要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力量筹资、慈善组织运作的政社联动模式,搭建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的平台,形成救助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