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是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又一重大成果,将助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通知明确,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据悉,为加强网络执行查询不动产联动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正大力推进“点对总”不动产网络执行查询。目前,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沈阳等4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重点旅游城市已经上线“点对总”不动产查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