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罗争光) 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14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结合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2018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2018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计划、预算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两个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计划报告和2018年计划草案,符合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指导思想明确,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符合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23789.2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86185.0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了五条建议:一是加快实现向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转变;二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四是继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五是大力推进关键性改革和高水平开放。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提出了六条建议: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二是认真落实重要改革举措;三是全面实施预算法;四是切实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五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六是加强税收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