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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3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政协委员傅军:
鼓励创新型“独角兽”企业上市
本报记者 韩秉志

“在资本市场上活跃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公司,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向的代表,是市场活力和生机的标杆。”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傅军建议,国家应鼓励更多创新型“独角兽”企业在A股上市。

傅军委员表示,我国在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创新型企业没有优先“绿色通道”可享受;发行政策对创新型企业上市包容性和容忍度不够;配套退市制度执行不力,优胜劣汰机制尚待完善。

傅军委员建议,加快推动创新型企业上市,率先推进注册制改革,在盈利标准、发行价格等方面放松行政管制;探索尝试同股不同权,鼓励海外创新型上市企业回归A股或在A股分拆上市;加强监管,强化退市机制,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股票减持规定,适度缩短创新型企业投资资本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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