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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3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

3月9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围绕报告相关亮点内容,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报告起草组副组长陈志远。

“五年来,全国法院办案数量有一个很大幅度的增长,基本上是在60%左右。”颜茂昆说,这一方面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经济交易纠纷随之增加,另一方面也说明公民包括其他组织的法治意识增强、权利意识增强。

陈志远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可以说是举世瞩目。五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审理一个个案件,树立司法权威。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2018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7个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陈志远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做到“两个坚决防止”“两个更加”,即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从而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直是人民法院打击的重点,陈志远说,“报告中的一句话非常鲜明地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那就是‘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陈志远介绍,这五年,人民法院坚持“打虎拍蝇”不放松,审判处理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之多、被告人原任职务之高、依法惩处力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最高人民法院还提出“两个决不”,即: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正义的审判,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法院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如果有一百个人犯罪,但只抓了一个人,这样的刑罚没有威慑力,容易有侥幸心理,所以不在于刑罚的轻重,而在于是否能够把每一桩罪行都揭发出来。”颜茂昆说,我国的反腐败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个道理,对每一个犯罪揭发出来所产生的威慑力要远远高于对个别案件的严惩所产生的威慑力。

报告显示,五年来,人民法院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共依法纠正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每一起冤假错案的依法纠正,都是一面法治的镜子,也是法治建设的一个台阶。”陈志远说,人民法院对冤假错案的发生进行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始终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冤错案件是有历史原因的,客观地讲,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能绝对避免冤错案件,毕竟,认定案件、认定事实是回溯的,有可能产生错误,但关键是发现错误之后,就要有错必纠、有错必改。”颜茂昆说。

陈志远介绍,为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工商、银行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最高人民法院还联合60多个单位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网络,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比如说你想坐飞机,买不到票;你想坐火车,只能坐二等座,一等座你坐不了,商务座你也坐不了;去银行贷款,银行不贷给你;你想出境,出不了。就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颜茂昆说,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刀刃向内解决部分执行人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问题,加强执行队伍的管理。通过执行案件的全程信息化,让选择执行、消极执行变得不可能。

报告显示,五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全部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经全面推开。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法院组织体系改革等等。

“当前,人民法院改革已进入全面配套和纵深推进阶段,我们将不惧困难和挑战,坚持改革不停步,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陈志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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