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在总工会界别联组会上,委员们谈起了改善政商关系和投资环境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孟凤朝深有感触,说起了企业的烦心事。
难事有三,孟凤朝委员一一道来。
首先是保证金的问题。“在2015年9月18日召开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我曾经向李克强总理提到这个问题,各种形式的保证金令建筑企业经营困难。总理非常重视,很快得到了解决,但是到了基层又发生了变异。所以我在这里又把老账翻出来说一说。”孟凤朝委员说,这些保证金包括招标保证金、安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环保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稳定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审计保证金、复垦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等20多种,加起来总费用达到中标价的36%以上,企业不堪忍受。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通知,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种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令企业备受鼓舞。
“但是两年后又发生了变化,我们的钱还照交不误。保证金没有了,变成费了。”孟凤朝委员说,另外就是拖欠工程款,甚至工程完成了三年之后,项目资金还没收回。还有的项目拖延验收时间,或者在预付款上做文章。“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给企业营造好的环境。企业本身利润就很薄,再加上大量资金占用,没法干。”孟凤朝委员说。
其次是项目属地要求成立公司的问题。孟凤朝委员说,很多地方甚至业主都在标书里要求必须在当地注册公司才能投标。“我原来给总理汇报时是700个子公司,现在变成了800个。这边往下砍,那边往上升,总在这个平衡点上下不去,国资委要求我们‘瘦身健体’的任务很难完成。”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还要求在当地成立总部才能参与投标。“我们在国内有五六个总部大楼了,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个总部大楼等着我去盖。”孟凤朝委员说。
第三个难题是对于分包和转包的界定。孟凤朝委员表示,公司在拿到总承包项目后,会给各具优势的子公司来干,但是这可能就变成了违法分包和转包,“一遇到这个问题我们就提心吊胆。实际上这就是一家人,老子拿了活让儿子干,这算不算分包转包,算不算违规,怎么界定恐怕还得研究”。
企业有所呼,部门有所应。
“安全保证金的问题已经明确取消,如果在座哪家企业还被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监总局。属于我们直接分管的我们直接查处,属于其他部门收取的,我们发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对于孟凤朝委员反映的问题,参加会议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李兆前当场表态。
对于分包转包涉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问责的问题,李兆前表示,这需要从两方面去看。一方面,的确存在有的公司将工程分包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企业,影响施工质量和安全,这是招投标法中不允许的;另一方面,像中铁建这样的大企业集团的下属公司有专业分工,比如涉及大桥的由大桥局来建,涉及隧道的由隧道局来建。“这种属不属于分包转包,我们回去后会建议有关部门研究修改招投标法,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同时,我们在调查有关事故时,也会充分考虑到这个情况。”李兆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