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7号)和《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核准詹孟宇尼日利亚万通银行公共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任职资格,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尼日利亚万通银行公共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首席代表:詹孟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6221J
批准设立日期:2014年8月8日
业务范围:从事与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有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200号3005-3006室
邮编:200120
电话:(021)61620668
传真:(021)61620669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brc.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