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产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缓慢,缺乏政策、服务与资金支持——
如何保障“租”有所居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亢 舒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政策、服务与资金支持,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缓慢,难以满足广大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需求。必须通过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从制度建设、金融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为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才能补上短板,实现租售“两条腿”走路

作为解决“住有所居”重要途径的住房租赁市场,在2017年实现重要突破。通过资源整合,各地租赁住房供给稳定上升。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租金规模约为1.3万亿元。

在日前举行的“住房租赁新时代”研讨会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志峰说,加快发展住房租赁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对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解决大城市人口住房问题,尤其对解决新市民、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意义。

如何看待住房租赁在我国的发展?住房租赁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住房租赁前景如何?围绕这些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几位专家。

两省两市需求接近发达国家——

市场大但整体发展不成熟

为什么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有了较大发展,但目前市场仍以售卖为主,住房租赁则发展较慢。

租赁占比高是大城市住房市场的典型特征,因为租赁需求在大城市表现较为明显。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列举了一组数据:两省两市租赁市场的规模和发达国家已经非常接近。“两省”是广东省和浙江省,城镇家庭中分别有47%和41%的家庭是租房居住的。“两市”是北京和上海,分别有37.2%和38.3%的家庭是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需求,已达到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规模,远远高于全国25.8%的平均水平。这表明中国大城市的租赁市场非常庞大。

要解决住房问题,就需要租售“两条腿”走路,补齐住房租赁这个短板。秦虹说,我国住房市场虽然规模很大,但还远不够成熟,其中主要原因是租赁市场发展不够成熟。

秦虹认为,租赁市场主要存在4个方面问题:一是租赁关系不够稳定,影响了很多人的租赁意愿。二是中介服务不规范,导致交易成本高、风险大。租赁市场的很多房源信息可能是假的,还会遇到很多事情被隐瞒的情况,比如缺乏诚信、扣留押金、违规“群租”等。三是市场发展不成熟,机构租赁尚处于起步阶段。四是政府支持和服务欠缺,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市场上有很多“黑租”,目的是为了逃避交税。过去几年,政府为了发展租赁市场,降低了一些租赁税费;但对于机构租赁,税还没有完全降下来。对于机构租赁的金融服务也缺乏有效支持,缺乏相关金融政策和工具。

系列政策将陆续落地——

找准短板大步前进

2018年将是住房租赁市场继续大踏步向前推进的一年。北京市提出要建290万平方米已供地的共有产权住房,将30%的住宅增量配租给新市民;上海市计划到2018年底,实现新增租赁房源计划开工和转化总量20万套;厦门市新开工1.2万套、新增供应8000套租赁住房;天津、青岛、无锡等城市降低落户门槛,制定人才租房落户政策。

刘志峰说,随着各个城市租赁政策落地,大型房地产企业、专业化租赁机构必须在投资的所在城市,抓紧土地、金融、房源方面的对接,重点探索有效的盈利模式,并且解决专业人才短缺、运营经验较少、行业集中度低等问题。

刘志峰建议,一要推动制度建设,加强行业引导。除了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外,要进一步明确工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具体措施。二要促进金融创新,拓展融资渠道。鼓励房地产企业以租赁或购买的方式获取市场上的闲置房产,开展住房租赁业务。三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等产品。四要实施分类指导,实现职住平衡。结合城市规划,由政府牵头,房地产企业和专业化租赁机构参与,在大型工业园区、商务集中区周边建设经济型公寓。

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看来,解决当前租赁市场的问题,要重点扶持和大力发展面向新市民和家庭的住房租赁市场。要重视居民住房出租市场的发展和规范,特别是规范住房租赁经纪行为。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居民住房直接或通过房地产经纪出租仍然占主体,所以传统租赁方式不能忽视,仍需要规范发展。同时,既要提高人们的租住意愿,又要提高人们的出租意愿。要平衡好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要减轻住房出租税费、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引导人们将闲置住房拿来出租。

寻求可持续发展模式——

政府企业须形成合力

“发展租赁市场离不开政府和市场,需要政府和企业双方共同努力。”秦虹认为,政府最重要的是完善各项服务体系建设,首先要通过立法完善法律法规来保障租赁各方的权益。法律应该更加细化,切实保障租赁双方权益。

其次是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目前虚假房源信息太多,不诚信的黑中介扰乱市场,政府应发布真实透明租房信息,为租客提供选择的渠道。

再次是明确住房租赁机构的行业定位。如果不明确住房租赁机构的行业定位,很多政策之间互相掣肘的现象就会出现。

同时,还要落实好承租人享受均等化公共服务的权益。现在很多地方提出租售平权、租售同权,但实际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租售同权。

最后,要推动中介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租赁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中介服务,中介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租赁市场的规范程度。

秦虹认为,对企业来讲,未来一方面要提高专业化水平,在行业里积累更多的经验和人才;另一方面还要提高盈利能力,降低成本,实现盈利,如果没有盈利作为保障,企业就将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实现高质量住房租赁,未来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探讨。比如,如何满足家庭在不同生命周期、发展阶段的不同住房租赁需求?租赁住房的质量如何保证?租赁住房需要什么样的社区环境,需要哪些配套服务?租赁住房的供给方主要来自政府公租房、房地产商开发的产权房、公寓类企业,相互之间应该形成何种支配关系,到底应该发展哪类租赁,等等。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