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天津海关对外通报,一举查处129个集装箱、共计2700余吨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废锌渣,两家涉案公司相关责任人因伪报品名走私进口被依法批捕。
去年以来,一家涉案公司先后申报进口两批“氧化锌混合物”,海关关员查验实货时发现货物与申报内容不符,经鉴定,确认货物实际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废锌渣,天津海关缉私部门立即介入调查。
本案涉案固体废物废锌渣,俗称除尘灰,实为电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锌收集烟尘,主要含有锌、铁等重金属有毒成分,属于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其粗加工过程会对大气、水、土产生污染。走私分子在国外获取此类工业废物,进口到国内倒卖,牟取非法利润。
办案人员到涉案公司取证时发现,公司电脑硬盘全部被更换,相关单据也被销毁,公司负责人高某辩称,之所以出现单货不符,完全是因为国外供货商发错货所致。办案人员随即将办案重点转移到该公司其他业务员及其国内客户上。经深入调查,在详实证据面前,高某终于承认其为获取高额利润伪报品名方式走私牟利。原来,高某在明知涉案货物为国家明令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情况下,授意相关人员向海关提供虚假合同,更改真实合同号。在另一起案件中,涉案公司同样将废锌渣伪报为“氧化锌细粉”妄图走私进口被海关查获。
目前,上述案件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