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办社会”是资源型城市存在的体制和机制上的通病,从根本上扭转思路,彻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 各级财政通过直接投资、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推动共性瓶颈技术和重点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黑龙江省13个市地有7个资源型城市,资源型城市大多以传统产业为主,经济实力、科技成果、接续替代产业储备不足,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型发展中步履维艰。如何破解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难题?
黑龙江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宏观经济专家组组长刘世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深化国有资源管理体制、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等重大改革。“企业办社会”是黑龙江资源型城市存在的体制和机制上的通病。要从根本上扭转思路,彻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另外,还应适当增加地方税收留成比例,向地方提供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资金来源。
破解接续替代产业储备不足的问题,刘世佳建议从6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大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开发与资金投入。重点支持涉及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推动科研机构、企业进行循环经济的科技开发。各级财政应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基金,通过直接投资、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推动共性瓶颈技术和重点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第二,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通过对资源耗竭包括环境损失给予综合性补偿,使资源型城市有足够的能力或“替代资源”,实现其经济转型。
第三,建立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建立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产业布局和项目摆放上向资源型城市倾斜,形成有利于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体系。
第四,整合资源发挥动能。加快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要对煤炭实施深加工,在抓好“煤头化尾”“煤头电尾”的同时,加快非煤产业整合,促进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
第五,加快资源价格改革步伐,逐步形成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科学制定资源性产品成本的财务核算办法,把矿业权取得、资源开采、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安全设施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退出和转产等费用列入资源性产品的成本构成。
第六,把林区木材生长量纳入价值考核指标体系。应按木材生长量给林业职工计量报酬、按劳分配,在“天保工程”资金之外,按木材生长量给林业职工增加收入,把林区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木材储备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