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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出台规定要求
食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

本报北京1月31日讯 记者吉蕾蕾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规定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规定明确,严格落实自然人法律责任。个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单位从事违法行为的,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违法行为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单位违法事实中具体实施违法行为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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