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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VIP优先”不能侵占他人权益
奚旭初

据报道,近日有游客反映,上海迪士尼收取天价“插队费”,VIP团可以免排队,随到随玩。这样的做法被指侵害其他游客的合法权益,有违服务合同。

在“VIP优先”条款下,普通游客能否进场游览,不取决于是否排队在先,而取决于是不是“VIP”。不过,同是迪士尼,香港迪士尼就没有这种收费卖“特权”的营销模式。上海迪士尼因为客源多,排队多,便有了更强烈的“不排队”需求——排队时间过长本是一个痛点,游乐场所非但不去解决游客之苦,反而利用这个痛点增加利润,确实很难让人释怀。

迪士尼是商业机构,在商言商,努力赚钱无可厚非,但赚来的钱必须是阳光下的利润。那种让VIP游客随时插在普通游客前面的“优先”思路,显然会侵占其他游客的合法权益。因为,上海迪士尼与普通游客之间的合约并没有普通游客在排队时必须给VIP团游客让路的条款。随意安排VIP团游客插队,是单方面变更服务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我们虽不能要求商业机构像公共服务部门一样讲公益,但必须有一个基本的底线。比如,遵守秩序,遵循公平公正,担当社会责任等,任何商业机构都不能有例外。

“VIP”服务本身并没有错,但以妨碍、剥夺、挤占普通客户的权益为筹码向“VIP”倾斜,就不是简单的市场问题,而是公平问题。上海迪士尼应设置两套系统,开设VIP客户专用窗口,让VIP和普通游客各循其道——前提当然也应是不挤占普通游客应享资源,不降低普通游客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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