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产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供水集团”)是哈尔滨市属国有独资公共服务类企业,为深入推进哈供水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拟启动哈供水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现将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投资者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引入投资者方式

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哈供水集团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供水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股权结构的设置

股权结构拟设置为国有股权比例不低于40%,引入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基金等合计持股不超过60%。

三、投资者条件

(一)依法诚信经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

(二)资金实力雄厚、能为哈供水集团未来发展提供先进技术、潜在市场、外部资源等方面潜在投资者。

(三)优先选择供水行业内实力较强的企业或具有直接融资能力的投资者。

(四)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可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华每日电讯、人民日报、经济日报、黑龙江日报、东北网等媒体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0451-87121693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31号

邮编:150000 传真:0451-84611726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资者参与此次哈供水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推动哈供水集团的做强做优做大贡献力量。哈尔滨市国资委、哈供水集团将精心组织、勇于变革、依法依规操作,通过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哈供水集团打造成竞争力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