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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混改是持久战也是攻坚战
李 宁

一年一度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1月15日在北京召开。此前已有多地国资委陆续召开工作会议,亮出2017年“成绩单”,谋划2018年“施工图”。从已经公布的数据看,2017年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取得了重大突破,中央企业和多地省属国企收入、利润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关键指标创5年来最好水平。

应该说,这一靓丽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高潮,电力、石油、天然气、军工等重点领域改革更是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从2015年9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对国企混改之路提出了具体要求,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一系列顶层设计凸显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根据统计,前两批混合所有制改革19家中央企业试点的重点任务正在逐步落地,超过三分之一的试点企业已基本完成引入投资者、设立新公司、重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内部激励机制等工作,其他企业也正在按照试点方案加快落实。最新消息显示,目前第三批31家混改试点名单已经确定,其中包括中央企业子企业10家、地方国有企业21家。三批混改试点企业合计50家。

回顾过去几年的国企混改工作,步调稳、突破大两大特点贯穿始终。

比如,中国联通的混改方案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混改探索的新突破。一方面,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通信行业一度被认为不会对民营资本开放;另一方面,与过去三级、四级公司混改不同,中国联通一级公司拿出约30%的股份开展混改探索,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等企业积极参与,引进各类民资股权比例之高、资金量之大均远超市场预期。

比如,第一家完成央企混改试点的东航物流特点也极为明显。混改后,东航集团放弃了对该公司的绝对控股权,仅持有45%的股份,另外55%分散在联想控股、绿地集团、普洛斯、德邦物流及东航物流核心员工手中。

比如,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去年1月份,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发布《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试行)》,混改大幕由此开启。集团公司提出26条意见,力争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除此以外,中铁总、中粮集团、中金珠宝等国企的混改工作也蓄势待发。

一系列成功实践证明,经过几年的不断探索,国企混改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经验积累,未来的工作将向深度和广度两个方向深入推进。

不过,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混改工作尤其如此。

作为一种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相互参股的股份制经济,混改是一种富有活力且效率很高的资本组织形式。其目的是希望取各种所有制之长,集各种所有制之优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比如,优秀民营企业通常有更灵活的决策机制、更简单的决策程序、更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业务流程;国有企业通常凝聚力更大、战斗力更强、员工队伍士气更加高昂。二者各有特点、各有侧重,能否集二者之长实现优势互补是混改成功与否的关键。

换句话说,“混”只是手段,“改”才是目的,无论是“只混不改”还是“改”得不够、不到位都无法有效支撑激发国有企业动力与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最终目标。

要继续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当务之急是突破改革的诸多难点问题。比如,当前不少央企已基本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但现代企业制度还未确立,公司治理结构也有待优化;集团层面的混改难度普遍较大,尤其是很多集团公司旗下企业资产质量不一,很难对非国有资本产生吸引力,必须要对质量较差的资产适当剥离;个别行业进入壁垒依旧较高,“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隐性问题仍在困扰民营企业;国企内部激活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特别是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尚待完善等等。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企混改工作也需要再接再厉,通过努力把握新时代的脉搏、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扎扎实实地啃下改革“硬骨头”。

首先,要继续加强顶层设计,从过去“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有经济管理模式逐步转型为“管资本”的模式,形成“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参股或控股企业”多层次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降低政府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干预程度。同时,建立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激发企业动力和活力。

其次,要按市场规则办事。作为企业治理结构的逻辑起点,股权结构将最终决定企业的行为方式。因此,国企在推动混改的过程中一定要提前做好股权结构的相关安排,寻找到社会效益与发展效率的平衡点,并在后续运营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予民企与股比相适应的话语权和经济回报。

第三,要继续完善治理机制。混改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构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形成科学的企业高管激励约束机制。尤其要在职业经理人选聘过程中引入竞争、更新和淘汰机制,让职业经理人发挥好“职业”二字的作用,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高级管理层全权经营”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

混改是持久战也是攻坚战。作为一项重大产权制度改革,混改已经取得了若干历史性成就,但仍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寄希望于“一混就灵”是不现实的,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国企本身还是参与其中的民企都要做好不断遇到问题、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准备。

面对这样一个天然,且必然经历的阶段,参与各方一定要谨守初心,坚定信念,抓住改革的主要矛盾,对症下药,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上狠下功夫。唯有如此,才能开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新局面,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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