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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警惕“地条钢”死灰复燃
顾 阳

今年是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的深化之年。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要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加大处置“僵尸企业”力度,着力推进长效机制的建立,从根本上取缔“地条钢”生产的土壤

近期,随着钢材价格的回升,“地条钢”获利空间加大,黑龙江、吉林等个别地区再次出现顶风新上“地条钢”事件,引起恶劣影响。在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下,上述地区“地条钢”问题很快得到清除,相关责任人也受到问责处理,但这也反映出当前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地条钢”是钢铁行业的牛皮癣,因为其生产工艺简单、隐蔽性较强,“市场有需求,中间有利润”,因而其屡禁不止,不仅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还干扰了正常的钢材市场秩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条钢”清理整顿工作,将其作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一年来的集中整治,我国取缔“地条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是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的深化之年,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严禁新增产能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是今后一个时期去产能工作的重要任务。

要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到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办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研究提出进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把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要继续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牛鼻子”,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禁新增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妥善安置职工,做好债务处置,大力推进兼并重组,将钢铁行业质量和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要着力推进长效机制的建立,从根本上取缔“地条钢”生产的土壤。一方面要继续对“地条钢”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通过有奖举报等方式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另一方面,要抓住高耗电这一关键点,加强对用电量异常企业的监测,完善企业用电量预警机制,谨防“地条钢”生产死灰复燃。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这个重要节点,依法依规清除“地条钢”,确保不留“盲区”,不仅是各地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企业依法经营的底线,力求在政企良性互动中形成有效、长效、高效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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