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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抓住公司治理这个“牛鼻子”

编者按 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此后,中国银监会印发《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对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此,本报特邀请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就如何做好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实现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深入推进去杠杆等话题开展系列评析,欢迎读者关注并参与讨论。

近期,某银行成都分行因向一千多家空壳企业授信等行为被处以重罚。此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但相关银行未能及时发现,反映出其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缺陷。为落实中央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中国银监会决定将“公司治理不健全”作为2018年深化银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的第一要点。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对经营货币信贷的银行业而言尤为重要。2013年,《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发布。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银行业公司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三会一层”结构不断优化,决策和监督效率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银行业公司治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内部人”控制问题。部分银行持股比例分散,股东更多地关注银行短期业绩状况和红利分配水平。股东缺位等问题的存在,也影响有效激励和监督的形成,最终有可能导致股东利益受损。二是“大股东”越位问题。部分银行股权结构集中化,尽管可以加强股东对经理人的监督,一定程度上降低代理成本,但容易出现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谋取私利,损害中小股东甚至银行整体利益。三是不正当关联交易问题。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在综合经营中探索金融控股模式,都难以避免关联交易,但目前存在被滥用的风险。过度和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违背市场公平交易等商业原则,是一种不公平竞争,且容易传递风险。四是机构设置和业务违规问题。为规避监管,委托持股、假名出资、隐名投资等违规现象接踵而至。一些银行还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或以通道、嵌套等方式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从中套利,埋下多重风险隐患。

下一步,银行业应从股东资质、关联交易、组织架构、考核激励等方面着手,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理顺公司治理运作机制。

一是对股东资质实行穿透式监管。提高银行股东门槛,股东应充分考虑银行作为风险经营机构应尽的义务,避免贪图分红或者融资便利等短期行为,杜绝将银行作为“提款机”。

二是明确关联交易范围和流程。对于银行或金融控股集团,应重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风险隔离,降低关联交易风险,防止控股股东的不正当关联交易。

三是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结构。不仅要实现“三会一层”充分履职,还要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要规范同业业务和资管业务,回归信贷业务本源,引导资金服务实体经济。

四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分支机构管理,将风险、内控指标全面纳入绩效考核,并实施“一票否决”;优化薪酬结构,强化中长期激励和薪酬递延,避免短视行为。

(下篇请看《防范影子银行引发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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