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等2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发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者信心的有力信号。
当前,消费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于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近年来,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日益完善,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逐步提升,消费环境持续改善,但与人们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在共享单车、互联网金融等新兴消费领域,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充分、执法手段相对滞后等问题普遍存在,让消费者不敢放心消费。
过去,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是工商系统12315、中消协等部门的任务,其他部门只是按照自己的职能范围协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消费者投诉被“踢皮球”。例如,旅游时吃海鲜被宰,有的说去找市场监管部门,有的说要找旅游局,还有的说要找物价局,让消费者摸不着门。
这表明,面对跨区域、跨时间、跨线上线下的新兴消费业态,传统监管方式已经很难适应,更不是单一某个部门就能管得住、管得好的。因此,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动响应的协作机制,形成消费维权的合力至关重要。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需要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另一方面还要加快各部门、各行业之间消费维权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此次27个部门能联合起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推广“一网通、一网管”的成果。有了打通各部门信息的政务网络,消费投诉可以自动推送物价局、食药监局、旅游局等部门,部门认领后,处理完毕还有结果反馈,如果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会自动上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而让消费者更加便捷地完成消费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