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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虚拟运营商有望获正式牌照
将对外资企业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本报记者 吉蕾蕾

1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面向社会公示《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任务顺利完成,已具备正式商用条件。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

2013年5月,工信部印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截至2017年底,参加试点的42家民营企业在29个省份近200个本地网范围内开展试点,移动转售业务用户总数突破6000万户,占全国移动用户总数的比重超过4%。其中,有17家转售企业用户规模超过100万户,3家企业的用户数已超过500万户,用户规模最大的企业已突破1000万户。

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陈家春表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在促进移动市场竞争和跨界融合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和差异化服务,探索基础电信企业与转售企业间合作竞争模式,探索和完善监管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

从融合创新情况看,转售企业率先推出零月租、多用户共享、流量不清零、流量银行等方案,受到用户欢迎和好评,相关做法被基础电信企业吸纳和借鉴,已经成为整个行业普遍的经营措施,间接推动了提速降费。转售企业还充分利用实体渠道、互联网内容、行业应用等优势,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丰富了细分市场。在国际业务、可穿戴设备、物联网解决方案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促进了行业创新,满足了用户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从盈利情况看,市场运营仅3年多的时间,我国部分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已成功实现当年累计盈利。截至2017年底,共有13家转售企业实现当年累计盈利。“这些企业在兼顾用户规模发展的同时,较好地实现成本控制,走出了低成本高效运营的创新道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规划所电信行业研究部主任许立东分析说。

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部分转售企业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通讯信息诈骗等问题,陈家春表示,工信部已连续发布多个文件明确了转售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的责任,针对转售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实名制成效评价制度和违规号码快速关停机制。经过1年多的专项治理整顿,目前,转售企业实名制违规网点数量及比率、通讯信息诈骗涉案号码被举报量、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被投诉举报量均明显下降,治理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告》正式发布实施后,工信部会将依法合规经营、创新能力强、社会反响好的试点企业纳入正式商用范围,同时对实名登记落实不到位、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等执行不力的,暂缓发放正式商用许可,并设立2年的试点“转正”期,给予试点企业充分调整、纠错和申请的机会。

陈家春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持续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并将对外资企业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进一步鼓励商业模式和服务创新,加强市场和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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