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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从严整治“四风”问题:
“机关病”整治常态化
本报记者 刘 成 通讯员 孙丽云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一名机关干部因传阅重要文件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原单位。

这是青岛市李沧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一个缩影。日前,李沧区通过了《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开展“机关病”十治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议》,在青岛率先推动“机关病”整治工作常态化,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

“这次出现的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思想麻痹懈怠,工作作风涣散,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必须从严整治、坚决查处。”李沧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仲伟富说:“下一步将开展‘机关病’十治行动专项巡察,在全区抓典型,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因自身原因致使市区两级重点项目、政府实事等推进迟缓,没有按时完成年度节点任务的,不能提拔重用;在约谈函询过程中不如实汇报,甚至隐瞒事实的,严肃问责……在“机关病”十治专项行动中,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李沧区聚焦干部队伍在工作状态、能力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懒、散、假、空、庸、瞒、推、混、拖、慢”这十大方面问题开展整治。

与“机关病”十治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相配套的,是李沧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问责办联合成立的“五位一体”督查组。据悉,督查组每天按15%的比例,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紧盯“机关病”问题,对查出的问题给予负责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

青岛市李沧区强化问题意识,落实节点评价机制,表彰一批先进典型,问责一批落后典型,记入干部正负面清单,建立正、反面典型“事例库”和“人物库”。据悉,被“五位一体”督查组约谈或者通报3次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

李沧区委书记王希静感慨地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强作风建设,我们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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