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签署的《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其项下清收所产生的诉讼费用,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18年1月19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10月31日24:00时(交易基准日)的本金及利息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按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用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公告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联系方式:梅先生0351-4602791
高先生 0351-4603017
附:4户企业债权清单
序号债务人名称担保企业/个人 基准日本金
(人民币,元)
基准日利息
(人民币,元)
基准日罚息
(人民币,元)
留购价款
(人民币,元)
债权合计
(人民币,元)
1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山西普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山阴芍药花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赵明79,612,597.043,550,032.2710,817,595.941,000.0093,981,225.252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俊安(天津)事业有限公司、郭华93,016,276.743,434,014.1822,411,013.281,000.00118,862,304.203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聚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西姆东海碳素材料有限公司、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朱福连、朱其诚、山西诚宏福得一化工有限公司69,509,895.330.009,655,160.751,000.0079,166,056.084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4,554,658.580.000.001,000.00104,555,658.58
注:以上表格内债权金额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签署的《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编号:山西Y04172007-1)中确定的基准日为2017年10月31日的债权金额。根据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02民初84号《民事调解书》,原债权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下所确定的债权本息金额为:105,397,178.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