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的,并不是要把乡村都变成城镇,也不是要把农民都变成市民,而是要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面貌,促进城乡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均衡化,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需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市的现代化要素能够更多配置到农业和农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这是中央“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解读乡村振兴战略时,有人却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混为一谈。有的观点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味着新型城镇化建设不重要了;也有观点认为,乡村振兴战略是新型城镇化的“升级版”。这些观点都是对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的片面理解。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在这一进程中,却出现了不协调的局面:一头是发达的工业和繁荣的城市,另一头是发展后劲不足的农业、一些渐趋凋敝的农村、富裕程度仍待提升的农民。面对这一现实的矛盾和问题,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换言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的,并不是要把乡村都变成城镇,也不是要把农民都变成市民,而是要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面貌,促进城乡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均衡化,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各种要素加速向农村集聚,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加快发展。
从城镇化的角度看,城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我国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是要促进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促使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城市生活和谐宜人,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在这一过程中,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从农村走向城市或城镇,相应的,也就需要在城市或城镇增加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保障体系,使转移人口在城里“留得住、住得下、过得好”。这也就意味着各种要素将加速向城市或城镇集聚。
由此可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虽然都与“三农”问题相关,但在战略目标、工作重点、资源要素流向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混为一谈是不正确的。
当然,也不能把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完全对立。我国仍然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仍然会有大量的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各种要素继续加速向城市集聚,是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城镇化的支撑。从生产效率的角度看,要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并缩小与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巨大差距,必须依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一步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农民收入构成看,广大农民要提高收入,离不开“产业兴旺”的支撑;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角度看,只有实现大中小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资源要素流动、交换和融合,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协同共进。
因此,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实现城乡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劳动力、土地、科技、资本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促进城市的现代化要素能够更多配置到农业和农村,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真正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