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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监管函关注 约中介人详谈
交易所紧盯亏损公司“突击创利”
本报记者 温济聪

2017会计年度已经结束,为了美化报表,A股不少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大搞突击交易。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动作也随之而来。

1月15日,深交所表示将针对上市公司涉嫌利润调节及相关会计处理问题,加大“刨根问底”式监管力度,持续强化上市公司年末突击进行利润调节行为的监管,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此之前,上交所也表示,通过突击交易,实现“保壳”或避免被实施“ST”处理,已经成为一些主营业务停滞、丧失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年末“固定套路”。近期,上交所加大了对突击交易公司的监管力度。

突击交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在经营业绩不理想,甚至可能出现亏损的情况下,通过在年末临时性构造缺乏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的交易,实现账面利润的扭亏为盈或大幅增长。这一行为粉饰了上市公司真实的财务数据,掩盖了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出现的风险和危机,规避了风险警示等资本市场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的制度安排,扭曲了市场正常的估值体系。

北京一位券商分析师认为,由于许多突击交易缺乏商业实质,突击交易后,虽然确认了利润,但可能形成资产转让受限、款项回收不及时、资金占用等重大风险,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

在监管过程中,上交所聚焦高溢价处置不良资产、缺乏合理性的债权债务重组、滥用会计政策和不当变更会计估计、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典型突击交易情形,予以分类、快速、从严监管。重点是通过刨根问底式监管问询,揭示上市公司实施突击交易的真实意图,还原上市公司真实的业绩情况,矫正违反会计准则及隐瞒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提示投资者关注交易风险和市场风险。 深交所则对存在2017年年底突击通过资产处置、突击性债务重组等交易调节利润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对缺乏商业实质的资产出售、突击性债务重组、会计估计以及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等行为严格监管;对可能出现业绩大幅亏损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市场对业绩存在较多质疑的高风险公司进行重点关注。

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发出问询函、关注函等,要求相关公司详细说明资产出售目的及商业实质、交易对手方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产交易作价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发表专项核查意见,目前,深交所已发出相关监管函49份,上交所已约谈中介机构10余家,近30人次;二是向上市公司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年审会计师发出执业提示函、关注函,要求在2017年年报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并郑重提醒其应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确保审计质量;三是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相关内幕知情人,并对停牌前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以及内幕知情人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股票交易进行严查。另外,交易所还将个别情形严重的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上报证监会查处。

从实际监管效果来看,数家明显不具备交易实质、故意隐瞒关联关系的公司,已终止交易或不再确认利润。大部分实施突击交易的公司股价走势平稳,一些业绩不佳的公司股价出现下跌,未形成类型化、题材化的概念股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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