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以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为此,本报特邀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就如何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等话题撰写了系列评析,欢迎读者关注并参与讨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把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摆在重要位置。
以管资本为主来完善国资管理机构与体制,实质是以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为中心,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一步放权、授权,使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开,让企业充分走向市场。授权经营国有资产制度,是国家将国有资本的出资人权利给予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并由企业自主经营,从而形成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推动经营体制改革和完善。
提高国有资产的运作效率,治本之策还是合理界定产权,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然而,如何在坚持国有经济公有制的原则下实现经营权清晰界定,对改革确实是个挑战。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方式。但是,由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不到位,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依然存在,国有资产监管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不健全,在一些领域和企业比较突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亟待解决。
当前,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采取的是两级制授权经营方式。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一定方式直接管理国有企业,二者间没有中间层。
两级制下,出资人代表按一定方式直接管理国有企业,没有中间层,极易导致政企不分。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同时又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者,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能由几个不同部门分别行使,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缺少独立支配国有资产的权利,难以真正行使国有资产收益、处置和重大决策决定权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也就是说,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代表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子公司行使股东享有的权利。这种三级制授权经营模式,无疑是一种创新。“国资委—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三级制,不仅符合以国有资本改革带动国企改革、政府仅以出资人身份管理国有资产的思路要求,而且这将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的权属及政府的职能定位,有效消除由政府意志直接决定国有企业行为而造成的工作积极性降低、流程化管理低效等问题,有利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可以说,完善授权经营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重要着力点,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应有之义,也是保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落实到位,实现制度设计目标的关键。
(下篇请看《关键是把经营权交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