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乡村振兴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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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业农村现代化

这是首次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增加农村现代化内容,以往中央文件用的多是“农业现代化”,加入“农村”二字,将农业和农村发展对等融合起来,将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及农村改革发展等统称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显然是对“三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为,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密不可分,只有农业和农村的共同现代化才能使人留在农村,最终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相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要求升华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一种更高层级的发展目标和要求:“产业兴旺”相比“生产发展”更有具体性;“生态宜居”相比“村容整洁”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追求由“物质文化需要”向“美好生活需要”转变,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体现了农村也要向城市一样更具吸引力和宜居性的务实发展目标;“治理有效”相比“管理民主”更好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发展方略。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纳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中,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文/本报记者 乔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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