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网络餐饮提供者须有线下实体店,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才可提供网络订餐服务。
民以食为天,网络订餐逐渐为更多人所接受。但在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诸多食品安全隐患无可避免。卫生不达标,饭菜质量差,“黑作坊”乱象屡被曝光,网络信息真伪难辨……如何才能把关从“指尖”到“舌尖”的食品安全?新规出台后,多地也开始密集“出招”。
新规对从餐饮经营、外卖配送、市场监管到第三方平台等均作了明确规定,这让躲在暗处的线上“作业”行为有了落地式规范。就消费者“线上”体验而言,商家信用体系、审核跟踪追溯和投诉机制等体系的建立,将为消费行为提供进一步参考;就监管而言,执法、处罚主体责任落地,让常规监督有了抓手。一边是网络模式创新,一边是执法监管细化,只有市场与法制的相互制衡才能保障老百姓食品安全的平衡。未来,互联网餐饮市场发展仍存巨大潜力,与之匹配的,应当是更严苛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相信新规的出台只是一个开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随着互联网新生事物的涌现,新标准、新规则以及预判机制的及时确立,理应再跨前一步,放置在更严格的标准下衡量,为创新多加装一道防护网,将隐患的可能性降到更低,让消费者获得更安全保障。(作者为上海《东方城乡报》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