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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18年1月5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0311-86968770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0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0311-69690319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33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17年11月1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附:转让清单

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相关义务人担保合同编号武安市康伯高岭土有限公司 浦邯2017LD0001号/

浦邯2017LD0001号-01

邯郸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温正廷/李润琴

温亮/王晓洁

浦邯2017BZ001号

浦邯2017BZ002号

浦邯2017BZ003号

衡水景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45012014280044/

45012014280044-1

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臧金河/王新竹

ZB4501201400000012

ZB4501201400000020

衡水景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45012014280060/

45012014280060-1

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臧金河/王新竹

ZB4501201400000012

ZB4501201400000020

辛集市世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浦石2015融资0121号/

45012015280479/

45012016280334

李昌荣/李晓辉 ZD4501201500000017

ZB4501201500000057

邯郸市华新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浦邯2016融字011号/

13412016280430/

13412016280430-1

邯郸市路能贸易有限公司

周莉/周建伟

ZD1341201600000016

ZB1341201600000013

邯郸市华新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浦邯2017融字008号/

13412017280140/

13412017280140-1

北京盈顺动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周莉/周建伟

ZD1341201700000001

ZD1341201700000001-1

浦邯2017BZ004号

河北裕泰化工有限公司 浦邯2016LD0001号/

13412017280103

邯郸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李向民/张红梅

浦邯2016BZ001号

浦邯2016BZ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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