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特色小镇、设施农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将获政策支持。国土资源部近日表示,各地可以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表示,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并不意味着要在农村实行规模扩张,大量增加新增建设用地。农村的发展,必须坚持底线思维。
设施农业是农村发展新动能转换的重要手段,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设施农用地利用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一方面现有设施农用地范围难以满足实际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借设施农用地名义违法用地。
针对上述问题,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设施农用地范围,将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由“规模化粮食生产”延伸为“规模经营必须兴建”范畴。如蔬菜种植等农作物种植园的看护类管理房用地,临时性烤烟等农产品晾晒、临时存储、分拣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用地。通过进一步优化设施农用地范围,促进依托农业的产业融合和农业发展。
同时针对一些地方“钻政策空子”、借设施农用地名义实施违法用地的行为,《通知》进一步从三方面强化了用地监管:一是明确省县两级职责,规定省级国土部门管理重点放在设施农用地的规划安排、选址要求、使用周期,以及结束使用后恢复原状的保障措施上,县级国土部门负责具体监管事务;二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降低监管成本。首次要求县级设立设施农用地标示牌,接受公众监督;三是注重设施农用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将设施农用地信息纳入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防止设施农用地“非农化”。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在土地利用方面体现出的重要特点就是复合性和多样性。《通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和土地复合利用。一是明确因地制宜保护耕地,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二是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在严格保护耕地和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农地农用的前提下,农用地可以复合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功能;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复合民宿民俗、创意休闲等功能。
庄少勤表示,要推进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发布,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产权保障、创造融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