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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强化“煤改气”安全风险管控

本报讯 记者崔国强报道: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情况,要求强化提高对“煤改气”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认识,加强变更过程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相关规程要求,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提高对“煤改气”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认识,高度关注“煤改气”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安全风险预判,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削减管控安全风险。准备实施或正在实施“煤改气”的化工企业,要立即对改造方案进行风险辨识,根据辨识结果,进一步完善改进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已经完成改造的化工企业,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存在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相关天然气供应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化工企业“煤改气”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涉及“煤改气”的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指导有关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确保“煤改气”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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