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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卫计委:家庭医生签约后需跟上服务

本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针对近期引发热议的“家庭医生”问题,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12月22日在国家卫计委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计委正在逐步推动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同时要求家庭医生在签约后,服务要跟上,不能出现签而不约、为签而签的现象。

宋树立表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家庭医生在基层守门,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不下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符合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方向,符合人民群众的期盼。但这项工作刚刚起步,首先是解决“有没有”,同时我们也在推动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力求更加完善。2016年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大力推开。但是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感受还不强,获得感还没有达到预期。

此外,中国医师协会全科医师分会会长杜雪平也在会上表示,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私人医生提供的是比较高端的服务,主要以医疗为主,而中国的家庭医生提供的服务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通过签约的形式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和社会上所说的随叫随到的私人医生所提供的服务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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