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九大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应对系统性风险,主题是防范,关键是主动。其中,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是一个重要任务。
区域性金融风险是某个经济区域内部金融产业可能产生的风险。由于金融过程的网络化和金融关系广泛的渗透性,金融风险具有极强的联动性和自我增强的传播特性,一旦区域性风险突破可控边界,形成跨越区域范围的传染途径,就可能导致整体性的金融动荡。近年来,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压力下,部分地区金融风险不断累积,尤其是社会融资中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问题暴露较多,“体外”风险向银行传递。
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有力支持,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区域经济的强劲增长,离不开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与经济是相辅相成的。当前,应当围绕“四要素”防控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第一,引导信贷投向,促进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回归本源,壮大实体经济,是避免金融在脱实向虚和自我循环中放大、扩散风险的一个基本原则。为此,一要把准信贷投向,提高金融服务地方实体经济能力;二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大对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科技、文化、养老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推动信贷结构优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三要大力推广普惠金融,积极服务民生领域,加大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水、电、气、新能源、社会保障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服务企业经营渠道。
第二,处置不良资产,完善信贷风险化解机制。信贷资产质量是银行持续稳健发展的“生命线”,处置好不良资产,是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为此,一是政府要支持不良资产处置,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合作,通过投融资手段实现不良资产的有效处置和价值提升;二是商业银行要依法合规有序推进不良资产处置,促使不良资产“活血化瘀”;三是建立不良资产处置联动机制,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部门、银行机构等要建立联席会议与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清收有成效。
第三,强化从严治贷,构建信贷风险防控体系。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离不开各家银行严格的内部管理与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通过提高银行信贷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增强风险识别、防控、化解能力,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一是引导银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业绩观和风险观,树立精细管理的作风,提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起风险与利益相对称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信贷有效投放与结构优化。二是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建立常态化的信贷风险防控机制,对各个业务处理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员工严格遵守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对各类违规行为、履职不到位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敢于出“重拳”治理信贷队伍,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第四,强化金融监管,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强化监管是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将金融风险对经济社会的冲击降至最低的重要环节。为此,一要通过规范各类金融机构资本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确保符合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做到稳健经营。二要提高地方政府金融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区域金融管理协调机制。三要加强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对各种风险可能性进行分析和预报,增强预见性与前瞻性,为区域金融安全运行提供有效的对策和建议。(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湖南娄底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