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不仅可“赋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引导实体经济步入绿色转型通道,而且能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的发展。目前,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力量仍主要停留在政府层面,需要动员和激励广大社会资本提供更多绿色资金,加强市场制度建设和市场参与主体建设,培育和开发更多的绿色金融工具,拓展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
国际评级机构穆迪日前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17年第三季度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创下近10年来的季度新高,其中,2017年前9个月中国作为发行人的绿色债券发行量居各经济体首位,全球占比高达18%。
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推动绿色发展的各项部署,绿色金融不仅可“赋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引导实体经济步入绿色转型通道,而且能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尤其是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绿色金融可望发挥连接供求的桥梁和整合资源的作用,为改善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在激励措施、地方试点、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环境压力测试、绿色评估与认证等领域走在世界前列。2012年至今,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沪深交易所等多个相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发行、绿色公司债、绿色金融体系等一揽子文件。今年6月份,浙江、广东、新疆、贵州、江西等省份一些城市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截至目前,至少有10余个省市区建立了50余只地方政府支持的绿色基金,A股市场占总数20%的上市公司已披露环境信息。
这些生动实践表明,发展绿色金融能够有效“赋能”绿色发展,一方面有利于支持有环境效益的项目,提高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融资可获得性,降低污染性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融资可获得性;另一方面,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看,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强化企业和消费者的绿色偏好,提高资本配置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企业和银行的期限错配,为投资者提供新的资产类别。
目前,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力量仍主要停留在政府层面,大批中小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参与能力薄弱,缺乏社会资金进入绿色产业的合适渠道。据估算,我国每年需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大气污染治理等各种绿色投资总额约4万亿元,政府只能出资约10%。这就需要动员和激励广大社会资本提供更多绿色资金,加强市场制度建设和市场参与主体建设,培育和开发更多的绿色金融工具,拓展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渠道。
但是,仅凭现有的政策支持还不够。首先,在宏观层面,应积极考虑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财政贴息等方式来支持绿色信贷,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对有良好绿色表现的银行予以一定激励。同时,继续鼓励突破传统的绿色信贷局限,设立更多绿色发展基金,探索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强制性的绿色保险制度,鼓励更多商业银行探索环境风险对银行的压力测试,鼓励更多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
其次,在微观层面,引导更多地方政府设立绿色基金,积极开发绿色指数与相关产品,引入更多民间资金进入绿色金融领域。同时,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地方出台适合本地的绿色金融实施方案,建立地方绿色项目库,为地方项目对接国内绿色资金。
再次,不能“关起门”发展绿色金融,要在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基础上,积极吸引绿色外资,发展碳金融市场、环境权益抵质押体系,真正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绿色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国内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