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化部介绍公共图书馆法实施部署——
促进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张雪报道:文化部今日召开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背景、编制过程,解读法律内容和意义,以及贯彻落实工作安排。该法于11月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今介绍,公共图书馆法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文化部将尽快把法律中确立的公共图书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重点推进公共图书馆标准化均等化、法人治理结构、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等相关改革任务落实,促进公共图书馆数字化、社会化发展,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并将加快研究出台与法律相衔接的配套政策,确保公共图书馆文献处置制度一年内如期出台。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表示,服务效能是衡量公共图书馆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图书馆服务网络,但从全国来看,基层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对此,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要求建立从国家到省、市、县、乡、村六级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并通过加强数字服务、流动服务和自助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图书馆服务网络的覆盖面。法律要求,要充分利用好图书馆的现有设施,实行免费开放,向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服务,开展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和展览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出要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广泛开展数字服务、流动服务、自助服务,加强与学校、科研机构等领域图书馆交流合作的方式,促进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提高服务效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