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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扶贫办发布会介绍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举措——
开展专项治理 强化攻坚监管
本报记者 刘 慧

12月8日,国务院扶贫办召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司长苏国霞介绍《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主要内容时表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苏国霞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2013年至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万人。但一段时期以来,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提出需要治理的内容包括6个方面25项具体内容。其中包括贫困识别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通知》要求,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切实减轻村级扶贫干部负担。减少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

苏国霞表示,作风专项治理的时间是和脱贫攻坚相始终的,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要构建治理长效机制,“要建立举报追查制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建立查实曝光制度,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及时向各方面通报。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涉贫作风问题高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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