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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卫生计生委:
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工作

本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出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准确把握救助基金使用范围,做好救助患者信息公示和档案管理。根据通知,不属于救助基金使用范围的,不能申请救助基金。没有向社会公示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信息的,不能拨付救助基金。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政策规定的救助对象、救助病种及诊疗规范,开展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救助对象应当符合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基本要求。救助病种及诊疗行为应当符合《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治疗措施体现紧急、必须和基本。

通知要求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要通过张榜公布、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救助基金的有关信息,特别是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应当接受社会监督。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要为救助患者建立专门档案,保存救助基金申请、审核、拨付等资料,并将公示情况纳入档案,以备接受监督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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