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使命所在。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在党的治国理政实践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以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推动发展。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推动经济发展与实现民生改善有机联系起来,以推动经济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前提,强调离开经济发展谈改善民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把抓民生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与保障,强调抓民生建设,既能有效解决群众后顾之忧,调动人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又能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拉动内需,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内生动力。我国是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之所以能在不长的时间里让全体人民过上殷实小康的幸福生活,在人类发展史上创造民生建设的中国奇迹,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始终立足发展,把持续推进经济发展与持续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两者良性循环。
经济发展是民生改善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决定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实力与能力。在任何时候,保障和改善民生都不能离开现实经济发展水平,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只有这样,改善民生才是有保障的、可持续的。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善民生不能脱离这个最大实际提出过髙目标,只能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多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多做雪中送炭的重点民生工作,多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不要做过多过高的承诺,不能开空头支票,防止把群众胃口吊得过高,否则,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在这方面,世界上一些国家因过度福利化,用过度承诺讨好民众,结果导致债务沉重、效率低下、增长停滞、通货膨胀、收入分配恶化的教训是很深刻的。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人民群众自身奋斗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既要努力不断做大“蛋糕”,又要把“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在发展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做到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天地之大,黎元为先。”搞建设、促发展、抓改革,最终目的都是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所以,我们党要始终把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作为衡量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让发展更好地回应人民的期待、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摘自《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