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7号)和《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奥地利奥合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减少人民币营运资金160000万元人民币。减资后,奥地利奥合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运资金为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外汇营运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营运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奥地利奥合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17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