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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
14省市试点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

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四部门决定在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等14省市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网上一体化处理”包括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流程。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应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按照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建立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努力实现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理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及追偿、法律咨询等业务的在线处理与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及保险行业应予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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