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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1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城乡居民医保扶贫政策出台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近日,广西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五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政策,推进扶贫攻坚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工作,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据了解,《通知》取消了医疗机构住院基金起付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凡是因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基金起付标准。同时要求各市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协作,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及时掌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基金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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