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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12·4”国家宪法日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将于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通知安排,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召开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举办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开展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和宣传工作;教育部、司法部组织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结合中宣部等部门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各部门行业在其窗口单位、服务岗位开展法律便民、法律惠民活动,通过送法进村入户、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

据悉,活动期间,司法部、民政部、全国普法办将公布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推动先进县(市、区)和村(社区)深化宪法法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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