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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分级基金将逐步退出市场
本报记者 周 琳

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否定了“通道业务”,只允许一层嵌套。此外,明确打破刚性兑付、建立统一的“大资管监管框架”等条款将对公募基金行业带来深刻影响。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总监曾令华认为,对于公募基金来说,分级基金品种可能是受到《指导意见》影响最大的品种之一。根据《指导意见》,公募基金产品、开放式私募产品等4类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将按照《指导意见》全面规范,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者续期违反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尤其是分级基金产品,这意味着2015年上半年曾辉煌一时的分级基金产品将退出市场。

早在2016年11月25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要求,未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的投资者不得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这就已经开启了分级基金规范化投资之路。曾令华认为,公募开放式分级基金产品产生已久,在市场行情较好时发展迅速,成为投资者青睐的产品之一。但由于其自身机制的不完善和助涨助跌的效应,在一段时期内也曾引发投资者亏损,后期加大规范在意料之中。

中泰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戴志锋认为,《指导意见》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方针,重点针对资管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则,同时对部分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原则,为资管行业未来发展留出了空间。具体来看,新规统一了杠杆,分别对公募、私募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设定了一定数值,体现了监管层一以贯之的“去杠杆”精神;此外,新规鼓励产品精致化,打破刚性兑付,鼓励净值化产品,给出定义及惩罚举措等体现了“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信托精神。总体来看,《指导意见》短期对资管业务层面影响有限,长期将利好行业健康发展。

针对未来公募分级基金可能的走势,业内人士表示,主要存在两种趋势:清盘或转型为其他类型的基金产品。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原主任王群航认为,监管层叫停分级基金,是因为这类产品不符合我国公募市场服务投资者的定位。目前部分分级基金已转型,但仍有部分分级基金在运作。相对于鼎盛时期而言,分级基金规模已大幅下降,未来市场存续的分级基金产品究竟何去何从,仍需等待具体的监管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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