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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鄂州:
守住生态底线 做靓“百湖之城”
本报记者 郑明桥 通讯员 吴欢莉

11月6日,站在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雷嘴村的涂镇湖畔,村党支部书记王水堂指着离岸不远的湖心岛告诉记者:“这是几年前破堤还湖时留下的。在上世纪末期,这片水域由于筑堤投肥养殖,水质破坏严重。现在万亩涂镇湖已和阔别30多年的梁子湖融为一体,水质逐年改善。”

梁子湖是湖北第二大淡水湖,也是鄂州湖泊的“门脸”。鄂州市先行一步,优先打造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头阵、做样板。梁子湖区500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面退出一般工业;采取“只予不取”政策,在项目、土地、税费、财政等政策上向梁子湖区倾斜;启动生态补偿机制,鄂州市财政补助梁子湖区1500万元、各乡镇5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划定严禁挖山、严禁填湖、严禁违建“三条红线”。

2014年至今,梁子湖畔累计关停16家污染企业,年减少工业产值3.5亿元,拆违13万余平方米,造林7.3万亩,拆除水面养殖围网2.1万亩,获评省级以上生态村近30个,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年降6%。

鄂州159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77.6公里的长江岸线,129个湖泊、4.3万公顷水域面积。截至去年底,鄂州市承担31项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其中,承担中央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制度改革就有12项。

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据鄂州市改革办主任范玉娇介绍,鄂州市实行最严格的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强化“绿色政绩观”,生态绩效分值占年度实际考核比例提高到10%;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追责问责“零容忍”;对鄂州市湖泊、河流逐一编号,建立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河湖长制,从6个方面量化评价;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增与减、好与坏,最终评价直接与干部的“乌纱帽”挂钩,2013年以来,查处违纪案件19件,党纪政纪处分31人。

着眼生态治理,鄂州还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刚性制度;聚焦重点攻坚,“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节水型社会建设”“河湖生态治理和修复”等工作全面展开;全面启动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完成123个村环境连片整治,4个乡镇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守护生态底线,实现绿色发展。“鄂州生态资源丰富,这是发展绿色经济的根基,产业规划要围绕这一资源优势做文章。当务之急是守住生态底线,绝不以破坏生态换取经济增长,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路。”鄂州市委书记李兵说。

目前,鄂州依托沿江滨湖8大功能区重新布局,发展低碳型、节约型、开放型的新经济,以及创业基地、众创众筹、工研院、孵化器等新业态,构建以生态农业、旅游会展、文化教育、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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