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日宣布将大幅度放宽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投资比例限制。据悉,下一步相关金融监管机构会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具体条例。日前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曾强调,“要清理涉及外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凡是同国家对外开放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法律法规或条款,要限期废止或修订”。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外资营商环境,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人们期待,以更加完善的顶层设计,涤荡曾阻碍外商投资的“拦路法规”,开启外资利用法制化建设新阶段,擘画外资准入综合管理的新蓝图,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