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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宿是乡村休闲新供给
张晓军

时下,人们的休闲度假越来越趋于生活化,民宿休闲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城市人群追求的度假方式,并成为一种全新的旅游文化潮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产阶层不断壮大。这些人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与以往有很大不同,并开始出现“逆城市化”需求。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人们对乡村生活便心生美好向往。从某种角度看,民宿就是承载这一美好向往的一个理想载体。

近几年,在众多社会资本大规模进军乡村度假行业、大兴土木做增量的同时,也有一些人把眼光盯住了即将消失的传统民居文化上,发现那些乡土建筑原来是文化的根脉,是乡村休闲文化无法复制、不可多得的重要设施。所以,越来越多的民宿从业者在积极寻找这些古村落或空心村,尽最大气力去保护、修缮这些传统的乡土建筑,甚至还有一些人挖空心思把农民放弃的生产设施转变为休闲设施。

民宿业的积极实践推动了行业法制的完善。日前,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旅游条例》,在住宿业态中提到了民宿,并对民宿有6条阐述。去年底,公安部把民宿纳入到旅馆业的管理范畴,民宿业发展有了行政许可的依据。此外,住建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还出台了《农家乐(民宿)消防实施导则》,国家旅游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了民宿相关标准……这都表明,虽然民宿是一个新生事物,但是它日渐丰富的实践却呼唤并推动着相关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完善,进而促进了自身下一步的健康发展。

作为一种全新的休闲方式,民宿将会得到包括年轻人在内更多人的欢迎,不仅推动着乡村休闲旅游的变革,还为乡村振兴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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