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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下列五户债权资产,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情况:截至日期2017年6月21日

1、河北涞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13505000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保定市涞水县育才路8号。该笔债权由涞水县水泥厂、涞水县机械厂、涞水县装饰布厂、河北涞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由河北涞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抵押。

2、天津来双祥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本金4961942.36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20号2506室。该笔债权由天津利和盛食品有限公司、天津花美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李虎、庄宁担保。

3、中电华通通信有限公司债权本金400000000元,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18号B座。该笔债权由信通数据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烟台通信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4、保定市第一橡胶厂债权本金14520000元,企业性质为国有,地址位于保定市康庄路259号。该笔债权由河北田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中铁建业(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本金600000000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1-2958室。该笔债权由中铁建业(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集品吉能控股有限公司、集品吉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王江、中海万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债务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等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二、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回购、拍卖、招投标、竞价处置等。

三、交易条件:一次性支付回购款、购买价款。

四、交易对象要求

以下人员不得参与购买或合作: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五、公告期限: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戴女士,联系电话:0311-89291769

七、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薛女士,联系电话:0311-89291718

八、另,按照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特作如下资产处置通知:

1、本公告特别通知上述债权资产涉及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债务人(担保人),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资产进行转让处置。

2、本公告特别通知上述债权资产涉及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出资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优先购买权人,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资产进行处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我公司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务必关注相关处置公告,并按照相关公告时间要求参加竞买。否则,按相关政策规定,均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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