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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放宽金融业外资比例有利于实现共赢
本报记者 周 琳

近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大幅放宽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投资比例限制。这些举措包括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等等。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协议,中国允许外资参股设立合资证券公司。2002年6月份,中国证监会颁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持股比例上限设为三分之一。2012年,证监会修订规则,将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49%。

证监会披露信息显示,目前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有中银国际、光大证券、高盛高华等11家,这11家券商的外资持股比例均在24.99%至49%之间,其中中金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最高,达49%,瑞银证券这一数据占比最低,为24.99%。考虑到摩根士丹利已退出中金股权,中银国际和光大证券本质是中资控制,因此目前实际上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为8家。

在公募基金行业,目前合资的公募基金公司已达41家,合计管理规模达4.6万亿元,资产规模排名第一位、第二位的分别是工银瑞信基金和建信基金。总体看,在合资基金公司中,外资的持股比例偏低,中资机构依旧在基金行业占主导地位。

在保险行业,截至2017年9月份,我国设立了57家外资保险公司,世界500强中的外国保险公司均已进入中国市场。中信建投证券在研报中表示,外资保险在产品设计、定价、评估、核保等方面的经验将带动整个国内保险市场精细化经营管理,也为产品的多样化、定价的精准化和保险渗透度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过,目前行业集中度趋势不改,内资保险仍为市场主导。

中信证券非银行金融首席分析师邵子钦表示,8家外资参股券商均持有投行业务牌照,在国内证券行业最核心的经纪业务上,瑞银证券和瑞信方正证券分列100家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交易量排名第82位和第93位。其他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尚未实质性开展经纪业务。总体看,短期内放宽持股比例限制,有利于减少中外资股东之间摩擦,但是难改证券行业竞争格局。一方面,因为外资机构先进的业务经验和管理理念已在合资公司中发挥主导作用,没有控股权并非证券公司发展的瓶颈所在;另一方面,与中资券商相同,外资投行在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控股权,而是市场环境难以承载多样化商业模式的问题。

鑫元基金研究部总监兼基金经理丁玥认为,外资在非银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放宽,有望引入更多海外客户,有利于与国内各类市场主体形成共赢格局。值得注意的是,限制放宽并不一定对现有公募基金和证券行业格局构成太大威胁。目前国内已有多家外资持股低于50%的合资非银机构。在这些机构中,有相当一部分在与国有独资非银机构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外资机构要适应中国市场,还需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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