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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络餐饮监管应对标实体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针对媒体多次曝光的外卖“黑作坊”问题,《办法》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短评】网络餐饮服务的出现,促进了餐饮业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网络餐饮服务由于经营主体和经营环节增加,涉及信息发布、第三方平台、线上线下结算、餐食配送等,法律关系更加复杂,监管难度更大,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有关部门出台规定,明确“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要求网络销售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无疑是牵住了问题的“牛鼻子”,很及时也很有必要。下一步,应加快这一规定的落地实施,建立网络餐饮经营行为的准入和监管机制,在法律之下对网络餐饮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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